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工信部联电子〔2021〕154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回应社会广泛关注,更好地理解和实施《行动计划》,现 对有关政策要点作出解读。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及养老的需求日益增长,而社会中可利用的健康及养老资源供给不足,健康及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为了提升健康及养老服务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健康及养老服务质量升级,促进信息技术融合应用,2017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智慧健康养老 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7-2020 年)》( 以下简称《行动计划(2017-2020 年)》)。自《行动计划(2017-2020 年)》发布以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新业态持续涌现,智慧健康养老理念深入人心,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面临技术产品供给不足,融合应用不够,产业公共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创新发展,保持政策的延续性、稳定性,研究制定本《行动计划》。
问:《行动计划》的制定遵循哪些主要原则?
《行动计划》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及养老需求为根本,编制过程中遵循以下四方面原则:
1.需求拉动,供给升级。坚持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相结合,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2.创新驱动,科技赋能。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健康及养老领域的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提升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的智慧化水平。
3.政府引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引导,充分发挥产业各方的优势,加强合作,形成协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发展局面。
4.统筹推进,示范引领。加强顶层设计,统筹产业发展各要素,促进要素优化配置,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引导各地差异化发展。
问:《行动计划》有哪些主要任务?
《行动计划》围绕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试点示范建设成效日益凸显,产业生态不断优化完善四大愿景,提出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升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平台提质升级,提升数据应用能力;丰富智慧健康服务,提升健康管理能力;拓展智慧养老场 景,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推动智能产品适老化设计,提升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六大重点工作任务及智慧健养老产品供给工程、智慧健康创新应用工程和智慧养老服务推广工程三个专项工程。
关于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升产品供给能力。《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实施智慧健养老产品供给工程,重点发展健康管理类、养老监护类、康复辅助器具类、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及家庭服务机器人五大类产品,带动传感器、微处理器、操作系统等底层技术突破,实现多模态行为监测、跌倒防护、高精度定位等实用技术攻关。
关于推进平台提质升级,提升数据应用能力。《行动计划》提出要做强智慧健康养老软件系统平台,实现数据的有效归集与管理。要完善数据要素体系,鼓励各地建设区域性健康养老大数据中心,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库,搭建数据中台。鼓励企业研究健康养老数据挖掘理论与方法,运用数据安全技术,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关于丰富智慧健康服务,提升健康管理能力。《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实施智慧健康创新应用工程,加快促进信息技术产品在预防、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全生命周期中普及应用,重点发展远程医疗、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健康咨询、互联网+健康科普等服务。
关于拓展智慧养老场景,提升养老服务能力。《行动计划》提出要通过实施智慧养老服务推广工程,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智能设备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重点打造家庭养老床位、社区助老餐厅、养老院等智慧化解决方案,创新互联网+养老、“时间银行”互助养老、老年人能力评估等智慧养老服务。
关于推动智能产品适老化设计,提升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行动计划》提出鼓励企业开发具有适老化特征的智能产品,开展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持续优化老年人使用体验,同时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培训,提升老年人对信息技术产品的接受度。
关于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行动计划》从科技创新、标准制定、检测认证、推广应用、创业孵化五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通过建设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搭建标准及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行业交流活动,编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推动设立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等手段,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问:如何保障《行动计划》落地见效?
为保障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和专项工程要求,《行动计划》提出了四项具体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部际协同推进、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加强产业分析监测研究和督促指导。强化部省联系,支持地方加强工作成效考核,出台政策措施,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二是强化产融结合。依托工信部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开展产融精准对接以及“早期投资支持产业科技创新”专项工作。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
三是开展试点示范。围绕不少于10个重点应用场景,再培育100个以上示范企业,打造50个以上示范园区,创建150个以上示范街道(乡镇)及50个以上示范基地,并建立层级动态管理机制,强化示范引领。
四是加快人才队伍培养。鼓励支持科研人员进入智慧健康养老行业,支持和指导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立相关专业和开设相关课程,提升为老服务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