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8-09汇养通

年食堂是嵌入城乡社区,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助力,为社区(村)老人提供多样化就餐服务的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老年食堂建设,进一步提高基本养老服务,尤其是老年助餐服务供给能力,促进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就餐便利化可及化,更好实现惠民有感,特制定本方案。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民发〔2023〕9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2023年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民政局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

老年食堂是嵌入城乡社区,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助力,为社区(村)老人提供多样化就餐服务的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老年食堂建设,进一步提高基本养老服务,尤其是老年助餐服务供给能力,促进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就餐便利化可及化,更好实现惠民有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惠民有感”工作导向,聚焦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就餐不便问题,着力建设一批老年食堂,优化一批助餐模式,打造“渝悦养老”服务品牌,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检验主题教育成效,为全市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方协同。

政府制定老年食堂规划布局,加强政策供给,依托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综合服务体推动老年食堂规范建设、长效运营。鼓励餐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等参与老年食堂建设运营,实现服务可获得、价格可负担、发展可持续。

(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区成熟程度、老人基本状况、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探索老年食堂建设模式、补贴标准,确保政府、市场、社会权责边界清晰,集中力量把补助用在刀刃上。

(三)聚焦需求、注重实效。

优先满足经济困难的失能、残疾、高龄、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助餐刚需,优惠服务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就餐需求,倡导优待其他老年群体就餐。在此基础上,为其他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同时推动助餐服务与生活照料、心理慰藉、文体社交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调发展,以“小实事”助力“大民生”。

(四)数字管理、优质服务。

依托“渝悦养老”开发老年人助餐服务信息平台,提升助餐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和便捷化水平,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助餐服务网络。加快推进老年食堂的标准化、规范化,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共同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晚年”。

三、目标任务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立足前期工作基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新城区建设等项目推进老年食堂建设,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争取条件成熟一个,集中力量建好一个,年内新建完善500家老年食堂,打造100家建设规范、运行良好、服务人数多、群众满意度高的示范老年食堂,让群众看得见、吃得好、得实惠。

8月底前(第一批主题教育期间),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开展建设,其他区县广泛参与,选择条件适合、老年人助餐需求强烈的社区,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每个区县至少建设1家,力争全市建设200家。

9—12月(第二批主题教育期间),在全市范围推开老年食堂建设工作,力争再建设300家老年食堂。同时,推动基础较好的老年食堂改造提升,打造100家示范老年食堂,切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扩大助餐服务受益面。

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交流调研、举办现场会等活动,推介各地先进经验,同时将根据月均服务人次、就餐满意度等指标,择优评选100家示范老年食堂予以5万元/家的奖励。

四、主要举措

(一)利用存量闲置资源优化布局。

老年食堂应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置在居民聚集区、困难老人集中区、交通便利区。要充分依托具备条件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布点建设,鼓励支持利用小区闲置物业、低效使用的公共房屋和设施等存量资源开展建设,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二)统一规范建设标准。

老年食堂应统一命名为“××社区(村)老年食堂”,并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标识。老年食堂应依法依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供餐能力一般应在50人/餐以上,食堂面积一般应不少于50平方米。老年食堂宜设在2层以下(含2楼),3楼以上应设电梯,并在食堂内外配置无障碍设施和助餐工具,方便老年人出入、用餐。

(三)因地制宜开展建设。

老年食堂应根据社区老年人数量、养老服务机构情况、餐饮企业服务水平等实事求是选择建设模式,孤寡老人多、失能老人多、低收入老人多的地区可更多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经济条件好、市场发育度高的社区可更多选择市场化运作。鼓励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放食堂、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在居民区开办老年食堂,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引进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建设运营老年食堂。利用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社会餐饮单位建立“中央厨房+冷链输送+社区配送站+流动餐车”的社区老年配餐体系,包片为老年人提供配餐、助餐和送餐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及闲置资源兴办老年食堂,老年人较少的村可在集镇开设“赶集食堂”。

(四)积极探索数字支撑。

加强“渝悦养老”云平台建设,开通老年食堂管理模块,集成老年人基本信息、老年食堂地图、老年食堂菜单、订餐就餐送餐等数据信息,试点老年助餐服务信息化支付结算工作。引导老年人及代理人通过各类平台APP开展订餐、配餐、送餐,由网络平台直接将餐品配送到老年人家中,鼓励网络平台提供优惠服务。

(五)做实老年人就餐优惠。

老年食堂以服务老年人为主,可面向社会开放,按市场价格提供餐饮服务。要认真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要求,根据老人年龄阶段、家庭困难状况及活力程度等情况,对就餐送餐服务实行差异化优惠,并在老年人支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优惠范围、方式和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研究确定,并向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无人照顾等老人倾斜,优惠幅度不得超过普通服务价格的50%。

(六)加强老年食堂运营扶持。

各区县可根据服务人次给予社区老年食堂一定的运营补助或综合奖补。对符合条件的社区老年食堂,要及时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协助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落实居民价格政策。鼓励机关和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

(七)积极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整合用好街镇村社、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餐饮机构、社工志愿者等各方资源,在满足老年人用餐需求同时,延伸提供康复护理、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等服务,探索社区居家“一站式”养老服务解决方案,不断扩大用户规模,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本区县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指导。养老服务处要牵头督促落实,于9月底、12月底前,对各区县老年食堂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推进老年食堂建设。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及时将建设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切实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机构参与、社会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及时报送情况。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及时向市民政局报送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其中,9月5日前,报送初步建设成效;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其他典型经验做法可及时报送。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区县民政部门要结合主题教育和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普及养老服务有关政策,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营造共同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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